颗粒物、烟尘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总悬浮颗粒物(TSP)、总烃、非甲烷总烃、臭氧、氮氧化物(NOX)、氯化氢、硫化氢、甲醛、氨、二氧化硫、氯气、烟气黑度、一氧化碳、酚类化合物、铬酸雾、油烟、硫酸雾(SO42-)、氰化氢(HCN)、二硫化碳、汞及其化合物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。
颗粒物、烟尘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总悬浮颗粒物(TSP)、总烃、非甲烷总烃、臭氧、氮氧化物(NOX)、氯化氢、硫化氢、甲醛、氨、二氧化硫、氯气、烟气黑度、一氧化碳、酚类化合物、铬酸雾、油烟、硫酸雾(SO42-)、氰化氢(HCN)、二硫化碳、汞及其化合物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。
客户在订购仪器仪表设备时请仔细确认后再行订购,由客户选型失误而造成的退货需求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由于仪器仪表设备型号复杂,客户采购的相关产品售后及维修政策各有不同,按照实际签订的协议执行。
符合以下情况,客户在实际收到货物日期(客户签收或签单日)起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退货,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换货:
(1)国家三包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: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、国家级别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故障属实,并出据出检报告证实。
(2)到货物流损坏或缺件:经我方客服人员核查且情况属实。
(1)客户指定运输公司造成货损的产品。
(2)任何非正常使用以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。
(3)根据客户要求定制、改装以及在产品上添加特定文字、标志等的产品。
(4)过保产品(超过三包保修期的产品)。
(5)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。
(6)产品的外包装、附件、赠品、说明书不完整,发票缺失或涂改。
(7)产品使用正常磨损。
1.售后提交时间:收到产品后(含) 3个工作日;
2.退货时效:售后申请成功之日起,(含)3个工作日,按照对应的退货地址,提交客服或销售退回信息,不提交即为自动放弃;
3.已开票订单产生售后问题,需先退回发票;
4.如厂家在商品介绍中有售后保障的说明,则此商品按照厂家说明执行售后保障服务。
服务价格:定制服务
服务项目名称:空气和废气测试
服务类型:检测服务
检测项目样品:空气和废气
服务领域:资源检测与职业卫生、其他
关联仪器: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气相质谱联用仪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、液质联用仪;离子色谱仪、液相色谱仪
服务时间:60分钟
累计服务次数:369